我市2名律师被评为“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
近日,山东省总工会、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了“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评选活动,我市2名律师被表彰为“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。
近年来,全省广大律师热心职工维权事业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宣传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,帮助企业主增强法治意识,重视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;以丰富的法律知识及实务经验,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,使他们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,依法维权。同时,全力做好个案维权工作,通过代理职工维权案件,为一大批职工讨回了公道,主持了正义,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附件:第四届“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名单
第四届“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名单
郝纪勇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
戴志辉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闫 浩 山东瀚生律师事务所主任
杨汇新 山东扬帆盛铭律师事务所律师
潘文娟(女)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聂士金 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王红光 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王立云 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主任
常雅丽(女) 山东潍滨律师事务所主任
周 震 山东士合律师事务所主任
张俊霞(女) 山东卓知律师事务所主任
钟 巍(女) 山东钟鼎律师事务所主任
刘亚虹(女) 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律师
张祥锋 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赵吉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周立国 北京市京师(德州)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李又强 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主任
付治堂 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律师
李 新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韩 萌(女)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